高温天气是多少度以上不允许作业?
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卫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华全国总工会联合制定的《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1、日最高气温达到40℃以上,应当停止当日室外露天作业;
2、日最高气温达到37℃以上、40℃以下时,用人单位全天安排劳动者室外露天作业时间累计不得超过6小时,连续作业时间不得超过国家规定,且在气温最高时段3小时内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
3、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37℃以下时,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换班轮休等方式,缩短劳动者连续作业时间,并且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劳动者加班。
高温天气工作有什么优惠补贴?
1、健康检查
高温天气时用人单位当对高温天气作业的劳动者进行健康检查,对患有心、肺、脑血管性疾病、肺结核、中枢神经系统疾病及其他身体状况不适合高温作业环境的劳动者,应当调整作业岗位。职业健康检查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2、特殊人群
主要指的是怀孕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用人单位不得在35℃以上的高温天气期间从事室外露天作业及温度在33℃以上的工作场所让其作业。
3、高温津贴
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并纳入工资总额。室外作业和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150元,非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100元。高温津贴在每年6月、7月、8月、9月、10月发放,在企业成本费中列支。
4、不得扣除和降低工资
因高温天气停止工作、缩短工作时间的,用人单位不得扣除或降低劳动者工资。
夏季施工作业时,温度高、劳动强度大很容易疲劳、中暑,从而引发安全事故,因此工作人员要合理安排作息时间,避开高温时段,趁早晚较为凉爽的时间抓紧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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